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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实现社会抚养费征管新突破
2012-01-05 15:00:26 字号:

  2011年,大祥区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作为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截止当前,全区共征收社会抚养费502.3万元。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区委、区政府分别召开了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专门研究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将区人民法院纳入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把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纳入“一票否决”内容,并在区机关设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局,区人民法院建立行政审判二庭,专门为人口计生工作服务。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主任)一把手也积极发挥“指挥棒”的作用,下大力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充分调度辖区内的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社区),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人人担责任,个个有压力。

  二是机构逐步健全,强化宣传。各乡镇(场)、街道成立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办公室,定编定人,专门从事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了以区征管局作为征收主体,各乡镇(场)、街道密切配合,纪检、组织、法院、公安等综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征管机制。同时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在辖区范围内张贴《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通告》5000余张,悬挂与社会抚养费征收有关的宣传横幅60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氛围。

  三是部门配合密切,形成合力。法院、计生、财政、公安、卫生等综治部门各尽其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密配合。计生部门及时立案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公安、卫生等部门及时提供婴儿出生及上户证据,法院及时受理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银行及时提供违法生育对象的存款信息。区法院共冻结违法生育人员银行存款59.3万元,查封房产、门面6套间,行政拘留5人,强制征收26.3万元。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区各级计生部门严格按照“农村户口不低于6000元,城镇居民不低于8000元”的首征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法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查办违法生育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确定计征基数、计征倍数、办案人员初步研究、计生局审批、下达告知书及送达、下达决定书及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握,认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定性准确,裁量恰当,填写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办案,杜绝办人情案和随意降低标准执行的行为发生。

来源:区宣传部

作者:胡晓建 禹玉龙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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