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站前25-2第三栋视点大厦一层、二层营业执照名称为邵阳市大祥区南站步步强生活超市的农产品进行抽检,经检测长豆角(豇豆)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灭蝇胺mg/kg,标准指标:≤0.5mg/kg,实测值1.0mg/ 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芒果噻虫胺,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0.04mg/kg,实测值0.067mg/ kg;吡唑醚菌酯mg/kg,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0912mg/ 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邵阳市大祥区南站步步强生活超市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当事人2023年5月6日从邵阳市北塔区兴发蔬菜水果批发部购进长豆角(豇豆)36公斤;2023年5月5日从邵阳市双清区伍姐水果批发部购进芒果100公斤。在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后当事人立刻张贴了召回不合格长豆角(豇豆)和芒果的公告。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长豆角(豇豆)和芒果时及时向供货者索取营业执照及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
鉴于当事人在购进食品时及时向供货者索取营业执照及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给予免予处罚。
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来源: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刘晓华
编辑:王喜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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