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类别:单位
行政相对人名称:邵阳市逸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违法事实:2024年8月7日,大祥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西湖桥下鼎足堂有人高处作业,行政执法人员刘永锋、邹文到现场核实,邵阳大祥区城北路街道鼎足堂足浴会所有2名特种作业人员正在外墙登高架上进行作业,经询问,现场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康凯和康钦楚是邵阳市逸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请来装修的员工,经应急系统官网查询,两人无高处作业培训取证记录。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拍照取证,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处少于二万元的罚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决定给予人民币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0.6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8月20日
处罚机关:邵阳市大祥区应急管理局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作者:阮海丰
编辑:王喜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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