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和完善残疾人教育救助制度,保障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省政府令第 233 号)和《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指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读于本省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全日制高中学校(含特教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的残疾学生。
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指具有本市户籍,父母有一方(或双方)为残疾人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当地政府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就读于本省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全日制高中学校的学生纳入返贫监测户的优先保障。
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申请表
县(市、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类型 | □高中阶段残疾学生 □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 ||||||||||||||||||||||
学生信息 | 姓 名 |
| 就读学校 |
| 照 片 (1寸) | ||||||||||||||||||
出生年月 |
| 就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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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 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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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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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信息 | 残疾人 | □学生□父亲□母亲 | 残疾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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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残疾类别 |
| 残疾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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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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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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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信息 | 开户行 |
| 开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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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开户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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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助金额 |
| 本年度资助 |
| 补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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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提供的证 明材料 清单 | 1.申请表;□ 2.学生本人1张1寸照片;□ 3.年度在读证明原件,残联留存;□ 4.家庭户口薄,残联留存复印件;□ 5.学生或父母的残疾证,残联留存复印件;□ 6.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证明原件,残联留存复印件。□ | ||||||||||||||||||||||
县级残联 经办人 意见 |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县级残联 审批人 意见 | 审批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残联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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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残联
作者:苏霞
编辑:王喜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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