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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板桥乡朱某某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2024-12-12 20:47:33 字号:

关于板桥乡朱某某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板桥乡李家山村朱某某反映因支持村集体工作,将房屋借给本村贫困户朱某某进行养殖喂养竹鼠,造成房屋损坏,且未进行维修,现已无法居住,经沟通无果引发矛盾的问题。

经查,朱某某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板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党委书记和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到实地查看,对该案进行调处,同时积极与相关区直部门进行衔接协调,经过不懈努力和多次沟通,达成一致,由乡、村两级共同承担朱某某房屋维修费用,朱某某对该处理意见表示满意,现该问题已经妥善处理到位。

来源:区信访局

作者:区信信访

编辑:王喜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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